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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度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6-23    作者:发展规划处     来源: 发展规划处     点击:

各系、部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》和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校将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要求

1、拟新增本科专业应坚持需求导向,主动服务国家战略、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,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,提交详细的人才需求调研报告。

2、拟新增本科专业一般应满足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(以下简称国标)基本要求,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。

3、拟新增本科专业要进行有需求单位参与的充分论证,提交详细的论证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。

4、拟新增本科专业要和现有专业形成给基于支撑产业链的专业群格局,提供专业与区域行业社会发展锲合度分析报告。

5、系部应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,合理增设和调整专业,避免设置“过热”专业。

二、申报流程

2021年6月25日-28日,各系部提交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材料;

2021年6月29日-30日,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的材料进行评审,结合申报专业的基础条件、学院后续学科专业发展规划、专业的发展前景等因素,确定2021年度拟新增本科专业名单。

2021年7月1日-7日,在校园网显要位置对2021年度拟新增本科专业名单进行公示。

2021年7月7日-13日,教务处组织专业按教育部要求准备正式申报材料,并提交教育部网络平台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除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(2021年版)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(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)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外,拟新增本科专业填报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(备案专业)》并附新增专业论证报告、专业与区域(行业)社会发展契合度分析报告一份。

专业论证报告包含申报专业主要就业领域(限500字);就业领域人才需求概况(限1000字);教学条件建设规划及保障措施(500字);开办经费及来源(500字)等内容。

请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zghc@hebuee.edu.cn联系人:刘晓静 电话:781590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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