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内设机构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》和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育司函〔2023〕5)号等文件精神,我院及时启动了2023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。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结合我院发展规划和办学基础,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,同意推荐智能建造专业作为我院申报2023年新增本科专业。
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7天,自2023年7月24日至7月30日。如对申报情况存在疑问或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,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,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、具体证据等,并请签署真实姓名、单位名称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;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,须加盖单位公章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刘晓静
联系电话:13833530711
电子邮箱:8419001@QQ.COM
附件:2023年新专业申报材料